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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安徽专升本考试各院校录取原则及调剂要求

    2021-05-14 09:30:55    来源:安徽专升本    点击: 考生交流群+加入

      安徽专升本持续为大家带来复习备考资料,很多同学已经看到自己的考试成绩了吧,那接下来我们就来讲一讲2021年安徽专升本考试各院校录取原则及调剂要求的详细讲解,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备考哦。预祝大家考试成功哦。

    2021年安徽专升本考试各院校录取原则及调剂要求

      安徽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在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不低于 160 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

      1.体育教育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 1、专业实践 100 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很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很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若因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专业计划,原则上将该专业剩余计划按各专业达线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调剂到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我校不接受外校生源调剂。

      安徽农业大学

      录取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出现很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依次按照公共课 1、公共课 2、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考试院划定。为保证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生源质量,各专业课科目考试合格线为 60 分。

      调剂:若我校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则录取报考我校考试科目相同的服从志愿调剂考生。按照录取规则及要求(二)、(三)条执行。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安徽财经大学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且同时满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总成绩、公共课总成绩、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公共课一、公共课二依次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1.符合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范围;2.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同时满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

      安徽工程大学

      录取规则为:在有资格参与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分,各专业按照拟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如拟录取考生总分为平行分且超出拟录取计划数,按照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的顺序及分数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拟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在实际参加完成四门科目考试的考生中,公共课合格且各专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位于前 85%(含 85%)方有资格参与我校录取和调剂。在不能完成专业招生计划时,专业剩余计划按培养地点进行内部计划调整,原则上调整到报考比例较高的专业

      安徽建筑大学

      录取原则: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的,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

      调剂: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剩余计划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录取规则与上述“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规则相同。

      外校生源调剂经校内分专业计划调整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我校将接受报考外校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校外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且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我校完全一致,同时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总分须达到 100 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以下规则录取:按照考生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公共课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考生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依次录取。如出现两名及以上的考生所有成绩比较项完全一致,且正好为录取计划很后一位,则参考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业考试成绩, 择优录取。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安庆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对于参加笔试考生(含退役士兵):为确保生源质量,公共课成绩要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按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顺序依次比较单

      调剂:如某专业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增调至其他专业,增调原则依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数占比等由学校统筹安排。我校不接收校外调剂。

      安徽理工大学

      录取原则:符合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先比 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 课中的英语、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 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 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 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录取 总分下限为 200 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调剂:学校录取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有缺额,接受校外调剂,调剂对象为符合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范围、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不得有缺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

      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阜阳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公共课资格线: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资格线:

      专业课总分原则上不低于 90 分;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在各科目达到划定的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总分(专业课加公共课)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的,分别依次参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

      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1.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及报考情况,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调整到报考生源较好的专业,我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决定专业间计划调整办法。调整后的计划,我校将根据本章程中第八条录取中(二)录取程序进行录取。2.我校如果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然有专业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缺额计划,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调剂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20 分,各单科成绩不能为 0分。在线上合格考生(即两门公共课考试成绩达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 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20 分,各单科成绩不能为 0 分)中,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数按照四门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很后一名出现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则按照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若两门专业课总分相 同,则按专业课科目 1 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

      调剂: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及合格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把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上。我校不接收校外生调剂。

      安徽中医药大学

      录取原则:普通计划考生,笔试合格(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线,专业课每门成绩单科均不低于 60 分),按照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拿学专业按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业按康复评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理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按照中药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照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仍然相同者再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普通计划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办法录取。校内生源调剂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则接受校内调剂。基本要求:符合接受调剂专业报考专业范围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拟录取考生自愿申请,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调剂申请具体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

      安徽医科大学

      录取原则:根据笔试考生成绩情况,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 50 分,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考试院划定)。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调剂:我校在招生总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在公布缺额计划后 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调剂考生。调剂条件(1)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且考试科目 与我校相同。(2)考生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各专业每门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蚌埠医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调整原则: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调整顺序:校本部招生计划内部互调、联合培养招生招生计划内部互调、校本部招生计划和联合培养招生招生计划之间互调。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皖南医学院

      录取原则:(1)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2)通过校内计划调剂仍未完成的我校将进行校外调剂,调剂时需满足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总和不低于 100 分。调剂考生录取规则为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则看两门专业课成绩。我校不接收校外免试考生的调剂,已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 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则接收校内调剂。基本要求:符合调剂专业报考专业范围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拟录取考生自愿申请,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申请具体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

      安徽科技学院

      录取规则:公共课成绩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条件视为合格考生。在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公共课总成绩(若公共课总成绩相同,按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很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1、考生原报考专业需与调剂至我校专业相同,公共课考试 科目一致;

      2、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招生范围;

      3、考生公共课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00 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

      宿州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中(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45 分, 且不得有缺考科目。),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含专业课 1、2)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专业课 2、公共课 1 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因生源不足总计划未完成时,进行校内招生计划调整。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的分配比例, 将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中,其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外校生源调剂总计划仍有缺额时,我校接受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对象为符合我校报名条件、招生专业范围、考试科目一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同时考生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科资格线,我校认可考生成绩有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高等数学/大 学语文、英语。如

      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的计划完成情况,总计划仍有缺额 时,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淮南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50 分)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同上述八(一)非免试普通应届生一致。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外校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考生原报考专业须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②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对应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③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录取很低合格线(即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 50 分)。外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 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黄山学院

      录取原则:公共课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合格分数线上的合格考生,分专业根据其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在招生计划内拟录取的低分数出现并列并超出计划数时,则按照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其中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科目 一、科目二、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 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 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 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 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1.校内调剂在合格分数线上,我校任何一个招生专业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适当调整至报考率高的专 业,校内计划调剂按各专业报考率依次调整,优先考虑报考 率较高的专业。计划调整数不超过每个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若仍有剩余计划则按照我校校际间调剂办法执行。

      2.校际调剂若校内计划调剂后仍未录满,则将接受未被录取的校外考生。调剂步骤及要求如下:(1)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相关专业缺额计划。(2)考生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林学除外)的 名称和公共课考试科目必须相同,且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的招生范围。(3)我校林学专业接收报考其他高校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中药学、粮食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等专业的调剂生。且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符合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的招生范围。(4)考生须同时达到公共课合格分数线和我校专业课 合格分数线。

      蚌埠学院

      录取原则:专业课控制线:两门课程成绩之和≥90 分。在线上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 2、公共课 2、公共课 1。

      调剂:校内调剂录取在我校总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原则是:①拟调剂的计划优先在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内进行;②调剂录取时,按考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到报考专业,单科排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2、公共课 1。校际调剂录取若校内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面向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外校生源开展征集志愿,接受校外生源调剂。调剂录取时,按考生公共课及专业课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到相关调剂专业,单科排序为:公共课 2、公共课 1、专业课 1、专业课 2。

      池州学院

      录取原则: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公共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组成。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在公共课和专业课双达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所有科目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的缺额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双达线的未录取考生人数比例调整到其他专业。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联合培养招生计划与校本部招生计划不互调。 校外调剂:1.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与原报考院校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且专科所学专业符合我校该专业招生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达到公共课合格线和我校专业课录取控制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时,则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滁州学院

      录取原则:1.在达到报考专业相关合格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 低依次录取。2.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 专业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1、公共课2。

      调剂:因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 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数等比例分配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递补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公共课 1、公共课 2。我校不接收校外生源调剂。

      巢湖学院

      录取原则:1.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

      2.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

      3.以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出现很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按照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排序录取。

      调剂:各专业如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生源不足情况时,按照省考试院统一时间发布接收调剂信息,可进行校内专业计划调整、校外考生录取调剂。调剂顺序为校内

      计划调整、校外考生录取调剂。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校内计划调整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校内计划调整:

      单个专业调剂计划数=[单个专业考试人数/(总考试人数-缺额专业考试人数)]×空余计划数,结果四舍五入,很终多余或不足的计划数,添加到参加考试人数较高的专业或从该专业扣除。具体录取原则按照四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2.校外考生录取调剂

      校内计划调整后,仍有空余计划时,接受外校考生调剂,并符合以下条件:

      (1)招生专业与我校一致。

      (2)公共课考试科目与我校一致,且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

      (3)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进行调剂。具体录取原则是在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根据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四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具体安排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合肥学院

      录取原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计算机专业基础+C 语言程序设计)总分必须达到 150 分(含15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为:C 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专业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学前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总分必须达到 120 分(含 120 分)的基础上, 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大学语文、英语。

      调剂:①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③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④各科目成绩必须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合肥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1、“普通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考生):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总分(专业课考试科目1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2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调剂:1、联合培养单位内计划调剂如联合培养单位某一招生专业因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时,各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剂至本单位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各专业可接受的调剂计划数按报考比例分配。

      2、联合培养单位间生源调剂如联合培养单位通过计划调剂仍未完成本单位总计划时,各培养单位间可进行生源调剂,规则如下:如某一联合培养单位合格生源多于培养总计划时,可遵从考生意愿调剂录取到其它联合培养单位有剩余计划的相同专业。

      3、校外调剂如联合培养单位间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受校外生源调剂。只接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的专升本考生报名。届时安徽省考试院将统一发布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所有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及办法同“普通应届毕业生”。

      亳州学院

      录取原则:在公共课单科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优先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有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并列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校内调剂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在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安徽外国语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录取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先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照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分配到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

      外校生源调剂:经校内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安徽艺术学院

      录取原则:总成绩=2 门公共课成绩之和+2 门专业课成绩之和。所有招生专业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 1、音乐表演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2、表演(黄梅戏方向、影视方向、综合艺术方向)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其中表演(黄梅戏方向)2 门专业课总分低于 150 分不予录取。3、播音与主持艺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舞蹈表演(含国际标准舞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新闻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6、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表演(舞美方向)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调剂:1、表演(综合艺术方向)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办学地点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若这两个专业中的某个专业计划未完成,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另一个专业上,录取办法同另一个专业录取办法。若调整计划后仍未完成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绘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和新闻学两个专业(办学地点在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若这两个专业中的某个专业计划未完成,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另一个专业上,录取办法同另一个专业录取办法。若调整计划后仍未完成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绘画专业。3、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含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黄梅戏方向、影视方向、舞美方向)四个专业,若这四个专业中的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调整到绘画专业。

      4、若调整计划后仍未完成计划,则接收校外调剂。校外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不得有缺考科目。) 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 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 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 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具体调剂条件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

      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安徽新华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再录取笔试合格考生(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合格线),按照考生四门科目考试有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考生四门科目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如总分相同,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成绩),若专业课科目一、二成绩全部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四门科目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单科排序为:如总分相同,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成绩),若专业课科目一、二成绩全部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校外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与我校招生专业科目需相同)。

      皖西学院

      录取原则: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教育厅划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要求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 120 分,根据考生四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校内调剂 (1)管理类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在管理类专业内进行计划招生人数调剂; (2)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优先在本部和联合培养之间进行调剂;

      (3)联合培养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在联合培养专业内进行计划招生人数调剂;

      各专业具体调剂人数按以下原则进行: 专业调剂计划数=(专业报名人数/缺额专业总报名人数)×空余计划数(结果四舍五入)。

      具体录取原则按照四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校际调剂 在校内调剂完成后,若仍有空缺计划,将接受外校调剂。按教育厅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按照以下要求申请调剂。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不跨文理科调剂,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的考生; (2)申请跨专业调剂的考生。 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 120 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以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蚌埠工商学院

      录取原则: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以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当年各专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总分控制线不低于 100 分)。2.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时,按照以下位序录取:(1)总分相同时,比较公共课总分,高者优先;(2)公共课总分相同时,比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英语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科目一成绩,高者优先。

      调剂: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我校将进行校内专业间调剂及校外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1.调剂考生为公共课成绩达到省控线、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控制线的合格生源。2.首先进行校内调剂。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在校内调剂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 再进行校外调剂。如校内调剂可以满足录取计划,将不再进行校外调剂。

      3.校外调剂(1)我校公布缺额计划后接受今年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报名。(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报考专业或原专科所学专业应与 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应与我校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3)校外调剂在我校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按公共课成绩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章程中第九条第 2 点(2)(3)条款顺序进行录取,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 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录取原则:(1)对于有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零分、报考英语专业两门专业课总分低于 10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各专业根据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合计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项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排序为: 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调剂:(1)校内调剂: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互相调剂。(2)校外调剂:校内调剂结束后,生源仍不足时,接收校际之间调剂。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接收 2021 年专升本报名考试未被录取且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调剂,同时也接收相近专业调剂:工商管理专业接收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调剂,环境设计专业接收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调剂,英语专业接收商务英语专业调剂;调剂细则:以公共课成绩的 70%和专业课成绩的 3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项分数从高到

      低录取, 单项排序为: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如出现若干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4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其他具有充足合格生源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需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具体办法见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

      安徽三联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录取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的考生,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再录取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相近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如

      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马鞍山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不低于学校确定的分数线)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校外生源征集调剂录取经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征集规则如下:(1)报名条件及办法:参加征集调剂考生的原专业符合我校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调剂志愿报名,只能报考我校一个专业。第一轮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我校将进行第二轮调剂报名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征集调剂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课总成绩、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铜陵学院

      录取原则: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所有科目总分不低于 220 分,没有缺考科目)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校内分专业调剂(含联合培养):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首先进行校内专业调剂,考生专科专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即可申请调剂。经考生本人申请,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校外生源调剂:经校内专业调剂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校外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须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至少有一门专业课与我校相同。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 22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皖江工学院

      录取原则:“专升本”升学考试各科总分均为 150 分,我校录取设立很低录取资格线,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总和不低于 10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也相 同则先看专业课科目

      调剂:(1)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2)通过校内计划调剂仍未完成的我校将进行校外调剂,调剂时需满足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总和不低于 100 分。调剂考生录取规则为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则看两门专业课成绩。我校不接收校外免试考生的调剂,已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 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录取。 成绩排名:考生成绩排名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

      校内调剂:因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进行校内专业间调剂。规则如下:报考汉语言文学与网络新媒体专业可相互调剂;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和电子商务专业可互相调剂;美术学和动画可相互调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校外调剂:在录取、计划调整和校内调剂等环节结束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发布调剂公告,学院接受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校外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院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合格线且达我院合格线,不得有缺考科目。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科目二成绩排序; 若专业课科目二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一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1)若有专业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将该专业剩余计 划调整到报考我校生源丰富的专业。(2)若仍有专业计划未完成,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 布缺额计划及调剂办法,接受校外考生调剂。凡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校接受校外考生调剂办法 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排序录取;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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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原则:参加笔试合格(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得缺考且考试成绩不得为零分)的普通应届毕业生,在录取时按照四门成绩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公共课总分、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调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公共课总分、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接受报考外校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得缺考且考试成绩不得为零分。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调剂专业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很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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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原则:考生总分=公共课总分数+专业课总分数;录取基本条件:公共课

      分数达到教育厅考试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专业课总分不低于60 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普通应届生录取: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生源及考生成绩

      情况,优先录取免试合格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 10。剩余计划按符合条件的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总成绩、科目 1、科目 2)、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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